图书馆一层大厅北侧、三层和四层阅览室大厅门口设有电子存包柜。为确保读者个人财物的安全,方便读者公平、合理、便利地使用电子存包柜,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:
一、存包柜只限使用校园一卡通进行存取,操作方式如下。
二、现金及贵重物品请勿存放,如果丢失后果自负。
三、存包柜内不得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如违反规定,造成不良后果,将追究存包人的责任。
四、请读者务必在当天闭馆(22:00)前拿走自己存放的物品,不得隔夜存放,否则图书馆有权进行清理,并按规定暂停借阅权利。本馆不负责物品的完好与否。
五、如果因一卡通管理不善,而由他人盗刷,后果由卡主自负。
六、如果中途取物,必须全部取出,重新寄存操作。
七、记好所存箱门,注意寄存柜屏幕提示说明。
八、切勿在他人已开的箱内存物。
九、如有使用问题,请与图书馆二层办公室联系,电话:277239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