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拍摄人员必须为我院教师与学生,非本院师生概不接待。我院教师与学生须提交申请,注明拍摄原因、携带设备、时间、人数及地点,由所在系领导签字同意,到图书馆办公室加盖图书馆公章,送往拍摄楼层,由楼层负责人安排拍摄。
二、阅览室内一律禁止进入拍摄作业,其它地方拍摄只许取景。
三、拍摄者任何时候不得影响其他读者。
四、拍摄人数不超过4人,且拍摄时间不超过1小时
五、拍摄时不得擅自挪动图书馆内物品,经工作人员同意后,方可挪动。拍摄完毕后,所有物品归回原位。如拍摄过程中损坏室内物品,拍摄人员需按图书馆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六、严禁拍摄期间在馆内吸烟,严禁使用电源、灯卡等大功率设备。
七、拍摄期间需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,否则图书馆有权停止其拍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