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教职工还书的通知
学院各部门:
由于图书馆借阅系统更新,旧式的图书借阅证已无效,教职工持工作证方可借阅图书。据统计仍有教职工的旧借阅证存在未还书目的记录(详见附件),现将还书具体情况通知如下:
1.还书时间截止12月31日,还书地点:图书馆二楼还书处;
2.12月31号之前还书者,超期免除罚款;
3.需还图书如有遗失,自行购买相同书名、作者的图书还回,并交5元/本的图书加工费;
4.若需查看本人借阅图书的具体明细,请到图书馆二楼还书处查询;
5.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还书的读者,图书馆将按《图书馆读者管理制度》进行罚款;
6.各部门对照附件通知本部门教职工尽快还书,并统计附件中现已不属于本部门的教职工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11月17日(周二)前报至图书馆办公室;
7.如有疑问,请联系图书馆办公室。电话:2772390,QQ:413182392。
请各部门积极配合,尽快归还图书。
图 书 馆
2015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