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于9月28日实行图书借阅(试运行)
1. 目前可借阅图书为流通部(3、4层)上架图书,主要包括:传媒艺术类、文学类。
2. 借阅需携带校园一卡通以及本人学生证、工作证(或身份证),两证齐备,且只限本人使用。
3. 读者最高借阅数量及期限:学生:4册,借期60天;教职工:10册,借期180天。到期可续借15天。
4. 借书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10:00至下午5:00
还书时间: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:00至12:00
下午2:00到5:00
5. 借书地点:3、4层阅览大厅,还书地点统一设在三楼北侧还书处。
6. 按期还书,超期按每本0.2元/天收取逾期使用费。
7. 学生休学、退学和毕业离校,教职工调离学校,应到图书馆清还图书,方可办理离校手续。
8. 其它未尽事宜参见《图书馆规章制度(试行)》。
图书馆
2015年9月24日